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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4章 改城为市(2/2)

作者:江南一梦

入主堡宁城以来,也多有称赞,杜大人不必妄自菲薄。这曼陀罗帝国,可有先祖的一份心血在,难道就这么看着它破败,大人不觉可惜吗?”

    杜长惟确实已经心动,眼前这个年轻人,给他带来一线曙光,让他已经老去的心,又重新生出了活力。五十知天命,他现在已经五十多了,死了算一辈子,不死也大半,何不再经一次风雨,跟胡忧干一场,纵使像先祖那样死去,也算不留憾事在人间了。

    杜长惟提醒道:“可是曼陀罗帝国,并没有文官治度胡忧嘿嘿一笑道:“这有何难。帝国之前,也并无少帅,现在不是有了吗?”

    杜长惟心中一跳:“少帅,你是想?”

    胡忧点头道:“不错,帝国没有文官,我们可以自己有。我打算把堡宁城改称堡宁市,并入不死鸟军团,由杜大人任第一任市长,主管行政,至于军务方面,我会另做安排。杜大人以为如何?”

    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到堡宁城的时候,早起的百姓,突然发现,四门城楼上,都贴出了巨大的公告,公告从即日起,堡宁城正式改名为保宁市,并入不死鸟军团,由杜长惟任第一任市长。另由百姓公选一百名德高望重之人,进入市府,参与保宁市管理建设。公告之下,是胡忧的金印,和胡忧的亲笔签名。

    此公告一出,立即在堡宁城中引起热烈的讨论。识字不识字之人,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。他们虽然都不明白,这堡宁城和保宁市之间,有什么分别,但是他们都知道,不死鸟军团正式入驻保宁市,他们的生命就能够有保障了。

    百姓议论得最多的,就是那一百个民选代表的事。虽然只是入府议政,还淡不上什么官由民选,可是这已经是开了天风大陆的历史先河。他们都在期待着那一百人选出来之后,会对这个新的保宁市产生什么样的影响。

    这个公告的威力,居然暂时大过了城外二十万围城之军。

    城主府,啊不,现在应该改称为市府。市府的花厅里,胡忧正喝着扶辰刚刚端上来的白粥。

    昨晚胡忧整整和杜长惟谈了一夜,把心中对保宁市建设的相法和理念,大部分对杜长惟说了。使得杜长惟对这个市长一职有了一定的了解的同时,也对胡忧更加的佩服,他也很有信心,做一做这天风大陆第一次出现的市长。

    其实这一次胡忧搞出公选一百人进入市府议政,并不是表示他想要搞什么民主制度。对于这方面,他从来没有想过。因为这是一个王权集中制的世界,跟本没有搞民主的条件,胡忧也没有兴趣去搞这种东西。那完全是他的一种笼络人心和对城市管理的一种新尝试,同时也是他和吴学问研究出来的一种选材的手段而已。

    胡忧的梦想是做皇帝,他才没有兴趣为这个大陆的民主事业,做出什么贡献呢。

    “少爷,这市长是什么东西,扶辰不是很明白呢。少爷能不能教教扶辰啊。”

    扶辰看胡忧已经用完了早餐,两眼好奇的看着胡忧,娇声的问道。这丫头对一切新生的事物,都有强大的兴趣。市长这个名词一出来,她就跑去问旋日,可惜旋日也说不清楚这市长据体是什么。因为这是胡忧临时搞出来的东西,还没有跟她讲过呢。

    胡忧说了笑。市长是什么?市长说白了,就是没有兵权的城守而已。如果把一个城市,比喻做一个家的话。那么胡忧就是这个家的家主,而市长就是家中的管家,军队自然充当的就是打手了。市长管家中事,军队管打人,就那么简单。而胡忧择是管家和打手的主人。别管他们怎么样,都是胡忧的手下。

    心里是这么想的,但是嘴上却不能那么说。这什么管家打手的多俗气呀,胡忧当然得换一个说法。刚要解释,突然见扶辰大眼睛忽闪忽闪的,一脸可爱的样子,胡忧不由逗她道:“我还以为我们的小扶辰多聪明呢,原来也是笨丫头一个。哈哈哈”

    扶辰跺脚不依道:“惹,人家不来了,少爷骂人家笨丫头。哼,不给你吃粥了。”

    胡忧哈哈笑道:“我都已经吃完了。”

    扶辰噘嘴道:“那明天不给你吃了。”

    胡忧和扶辰斗起嘴来:“明天我吃面。”谈了一夜的治国之道,头都快暴了,还是和这丫头斗嘴有意思。

    西门雪和黄金凤进来的时候,正好看到胡忧和扶辰你来我往的,谁也不让谁。西门雪不由奇怪道:“你们在干什么呢。一大早的,就在这里斗嘴。”

    扶辰一回头,看旋日也走了进来,对胡忧吐吐小舌头,跑到旋日身边,娇声说道:“旋日,这回你可要帮我,少爷他欺负我。”四侍女相互并不知道谁是姐姐,谁是妹妹。不过她们在心里,都拿旋日当大姐头。所以扶辰此时有些向旋日撒娇的意思。

    “少爷摸你屁股?”

    这话不是旋日说的,是旋日旁边的踏星说的。踏星平时话很少,不过每次开口,都能让人想抓狂。

    “呃。我是不是来得不是时候?”刚进来的吴学问没头没脑的听了一句,饶是以他的聪明,也一时没有弄明白,这里发生了什么事。

    胡忧很没有形像的笑得都快钻到桌子底下去了,整个花厅里,也是笑声一片。扶辰大叫不依,之后自己也咯咯娇笑了起来。这就是城主府早晨的一景。城外依然在围城,却影响不了城内的生活。这一切,都因为这里有一个不死鸟,有不死鸟在,他们都很安心。

    房间里,陈梦洁神情淡然的在喝着粥,对坐在对面的胡忧,不闻不问。虽然四肢有三肢被绑着,只有一只手可以动,但这却并不影响她的优雅。一国之后,果然不简单。

    胡忧似乎也一点不急,一双贼眼上下打量着这个身材火辣的皇后。陈梦洁身上的铠甲,早就被胡忧让人给除掉了。现在陈梦洁身上穿的是一身普通布制的衣裙。胡忧很坏的故意让人拿小了一号,这衣服穿着,虽然不露肉,却很有看头。

    陈梦洁怒道:“你看够了没有”她本想保持自己的高雅,但是她发现,在这个流氓面前,她跟本做不到这一点。高雅在这种人的眼里,连一块面包都比不上。

    胡忧很不要脸的回道:“没有。长这么大,我还没有见过皇后呢,当然得多看几眼。只不过,不得不说,皇后,你应该讲究卫生啊”

    陈梦洁要不是被绑得动不了,她肯定要扑上来咬胡忧几口。

    早知道一枪杀了他多好,不然现在也不用受他这样的侮辱。

    这个可恶的家伙,自从被他抓到之后,到现在已经十五天,他居然像忘记了她一样。自己可是堂堂林桂帝国皇后,他居然像扔个小狗小猫一样,往房间一扔完事。把她绑成这样不算,还不让洗澡。十五天了,陈梦洁自己都能闻到身上的臭味。

    最让陈梦洁不甘心的,是她经过这一年多的努力,眼看就要大仇得报。却在最后一刻,付之流水。她发誓,下次她一定要一枪杀掉这个可恶的男人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,陈梦洁不由的叹了口气。这个胡忧十几天对自己不闻不问,今天突然过来,看来没有什么好事了。想不到自己一向自视甚高,今天却要丢人又**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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