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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9章 以血换沙(1/2)

作者:江南一梦

    279章以血换沙

    胡忧在洞汪城住了三天,起程前往浪天而去。他对洞汪城虽然有感情,但是洞汪城的地理位置太过偏僻了一些,不适合做行政中心,在手下的五个大城之中,只有浪天才担当得起这样的角色。

    陪着西门玉凤玩了三天,这三天真的很快乐。西门玉凤的疼爱,让胡忧感觉到了家的温暖。让他那颗流浪的心,得到了抚慰。

    至于西门玉凤说要把红fen军团并入不死鸟军团的提议,胡忧是很心动,但是最终没有答应。在胡忧看来,即使要并,也不是现在。红fen军团虽然现在只剩下十万兵力,但是它是一个军团的建制,军团下辖管江南州和幽州两州十几座城,要并入不死鸟军团就得放弃,那真是太可惜了。再说,想要两个军团合并,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,关系到方方面面的问题,这事还得放一放。

    西门玉凤看来还不太想回凤凰城,所以她还留在洞汪城,并没有和胡忧一起上路。

    其实西门玉凤不说,胡忧也明白,西门玉凤留在洞汪城的最大原因,是在帮他融合不死鸟军团洞汪城所部,和从南方调来的十万红fen军团退役军人。这样的工作,只有她最适合做。

    西门玉凤的牺牲,胡忧是看在眼里,记在心里。认识这个姐姐不久,她已经为自己做了不少的事了。

    “少帅,前面是太安城了。我们要不要进城?”

    士兵的报告,打断了胡忧的思绪。

    胡忧这次回浪天,并没有带着多少人,全加起来,不过是十多个。自从他带人八百里奔袭白云城之后,燕州辖下各城镇,对胡忧都非常的紧张。以现在的不明郎环境,胡忧不想搞得那些人乱紧张。

    胡忧想了想道:“好吧,这几天大家也挺累的。找家客栈,大家好好休息休息。”

    “是”

    士兵领令下去,熟练的派出打前站的人。这些工作,他都熟记于心,不需要胡忧多说什么。

    胡忧看了眼士兵麻利的动作,点了点头。经过几年的努力,自己的手下,终于也有了一些不错的人才。相比起当年的一无所有,现在算是好多了。

    太安城地处洞汪城和浪天城之间,是一个中等规模的城市。城主叫里格,胡忧跟他没有什么交情。几次途经太安城,因为各种的原因,胡忧都没有进去过,所以这一次,还是胡忧第一次来。

    大队快要进城的时候,之前派来打前战的士兵,一脸焦急的跑了回来。

    胡忧远远看到他,拉停了马,在原地等着。他这时候跑出来,看来是发现了什么事。

    那士兵确实是有事要报,他看到胡忧停马,直直的跑了过来,行礼道:“少帅,太安城里发生暴。”

    胡忧皱眉道:“是怎么回事,说清楚一些。”

    士兵道:“是有人抢米行。”

    “抢米行?有多少人。”

    “大约三百人左右。”

    胡忧听着这事,感觉挺意外。据他所知,太安城还算是一座生活过得去的城市。虽然也有小偷,混混什么的,可是这种人,哪个城市没有。他们平时也就偷点东西,欺负点可以欺负的人而已,抢米行的话,这事就有些严重了。

    胡忧想了想说道:“你前面带路,我们去看看。”

    这次负责保护胡忧安全的,是一个叫黄周民的中校偏将。他听胡忧要去看暴,赶紧下马上来进言道:“少帅,咱们人数不多,这暴之地,恐怕会比较危险。要不由我带人去查看详情,再回报少帅吧。”

    胡忧哈哈一笑道:“黄周民,你也是不死鸟军团的老人了,当年你在黄龙道一战,可是猛得很,独自歼敌十八人。怎么,才过了几天的安生日子,胆子就变小了?”

    黄周民没想到几年前的事,胡忧居然还记得那么清楚。当年黄龙道一战,他还只是一个小队长,并不十分显眼,而且歼敌十八个,也不是全军最多的,当时最多的一个杀敌达到三十六人呢。

    看黄周民要开口,胡忧摆摆手道:“好了,我知道你不是那怕死的人,担心我的安全吧是,嘿嘿,别忘记我的外号。不死鸟是不死的,不用那么紧张。我们只是去看看,又不是去打仗,就算是打仗,我们不死鸟军团的人,又怕过谁。那谁,开路”

    胡忧的一席话,让黄周民的热血都上来了。他当初加入军队的时候,为的不过是想要吃上口饱饭而已。没权没势没有靠山的他,跟本没想过,自己会有什么升官发财的机会。更是做梦也没有谁过,有一天,自己能当上偏将。要知道,以他的资历,按帝国的制度,能当上校尉,就已经是相当了不起的事了。

    黄龙道一战之后,黄周民就认定胡忧是一个好将军。也是从那时起,黄周民才真正的把军人看成一种神圣的职业。从黄龙道开始,他一路追随胡忧,几乎是亲眼见证了不死鸟军团的从无到有,再到现在的规模。他知道不死鸟军团决对不仅仅于此,它还会不断的壮大,变得更强。

    黄周民更知道,胡忧对于不死鸟军团的重要性。为了能接下这个护送胡忧去浪天的任务,他是打败了多少竞争对手,才在同伴羡慕的目光之中,来到胡忧身边的。哪怕此时手下能调动的,不过区区十多人,他也同样在心里发誓,就算是死,也要保护胡忧到了浪天再死。没有人可以在他的眼皮底下,伤到胡忧一根寒毛。

    胡忧一行十多人,身上穿的并不是不死鸟军团的军服,不过是普通的百姓衣服而已。所以并不会惹人注意。在报告的士兵带领之下,胡忧来到了那家名为‘汇丰’的米行前。

    此时的汇丰米行,真可谓是人山人海,除了看热闹的人外,还有大量拿着布袋,木盆,水桶,甚至是帽子的人,死命的往前挤。这些人大多是些老人,小孩,更]新apo*o还有妇女,他们叫嚷着往里冲,那是因为里面有人在发米。

    看热闹的人也不闲着,他们不抢米,但在哄笑谩骂,有的小年轻,老往人多的地方挤,一看就知道是在揩油。

    胡忧看得有些瞪眼道:“乖乖不得了,真够热闹的啊。我,那女人衣服都挤开了,还往里冲呢”

    黄周民看胡忧越挤越进去,有些着急道:“少爷,小心一些,这里危险,我们还是退出去吧,远远看着就好了。”

    胡忧哪里听他的呀。胡忧的骨子里,天生就有一股子痞气,他见人家揩油揩得挺爽的,也想去弄一把。

    黄周民看明白了胡忧的意思,心里真是不知道是应该笑好,还是应该哭好。虽说男人都好这一口,但是堂堂不死鸟军团之主干这事,也太说不过去了吧。军中多少女兵在暗恋他呢,他只要说一句话,一天破一处,三十年他都破不完。

    “官兵来了,快跑呀”

    “官兵来了”

    “大家快跑。”

    胡忧刚挤到发米的地方,就听外面乱了起来,看来是地方备守部队的人来了。胡忧在心里暗道,这些人反应真够慢的,这要打起仗了,那怎么得了。

    想到打仗,胡忧心中一动,冲到米堆那边,胡乱抓了两把米,塞进口袋里。

    黄周民看得有些傻眼,少帅今天是搞什么呀,两把米值几个钱,他不用这样玩吧。

    黄周民推开挡在自己前面的一个人,挤到胡忧的身体,说道:“少爷,地方守备部队的人来了,咱们快走吧,不然一会很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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