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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五胜者为王 1291章 兵指浪天(1/2)

作者:江南一梦

    “什么,马正青死了?”

    马正洪听到消息的时候,整张嘴都开得都关不上。他是想借胡忧的手解决掉马正青,可是这也太快了。

    苏老七还没有意识得马正青的死代表着什么,他本就不是一个很有智慧的人,他的鼠目只能看到马正青死后给他带来的好处,却没有把目光放远到从马正青的死,意识到胡忧的强大。.

    苏老七高兴道:“死了好呀,最好让正黄,正绿,正红也上去,全都死了,以后就再也没有人争了。等你杀了胡忧,这马帮,不,这整个天风大陆都将会姓马,到那时候,一个比紫荆花王朝更加强大的帝国,将在我们的手里诞生。”

    人在狂的时候,是没有药医的。他也不想想,就算是天风大陆没有秦明,那还有秦明呢、本田龟佑呢、说句不好句的,就连林正风都可以把他们给灭了,他们有什么可狂的资本。

    马正洪听到马正青的死,到是有瞬间的惊慌闪过,被苏老七这么一说,他就又狂起来了。

    比紫荆花王朝更加强大的帝国,那究竟是什么样的,要是能当上它的国王,那将是一件多么爽的事。

    “对,让他们上,全都给我上!”

    马正洪又再一次沉浸入自己的幻想之中,仗还没怎么打呢,他就已经想着怎么庆祝了。

    马正洪下的命令是‘全都上’。土匪嘛。哪有什么传令兵一说,这传令的也不过是临时指派的,他跟本不知道传令兵在接到上级命令的时候,有一个手续是确认命令。他跟本就完全不懂军事,听到马正洪说全都上,那就是全都上了。

    五千马帮土匪全都暴露出来了。满山满谷的,还真是挺吓人。他们能在青州为祸那么多年,看来也不是没有半点本事的。至少这玩起命来还真是够狠。

    胡忧开枪开得手都麻了,土匪是一个没有能冲上来,他这边却是累得不行。原来光光是打枪也挺累的。

    “少帅。我看差不多了。”朱大能看了眼下面如蚂蚁一样的土匪军,冲锋枪是强力,却也不是无敌的,想用三把枪就压着他们。也也不是很容易的事。

    “嗯,是差不多了,放狼烟。”胡忧应声道。

    狼烟是胡忧和士兵们约定的信号,接到信号他们就会发现进攻。

    黑色的狼烟如给地狱老祖引燃的麻信,瞬间就暴发出了巨大的威力。十个小队,一百人一百把枪,以每分钟三十的射速,对没有任何防护装备的土匪密集扫射,那会是什么样的情景。

    那是屠杀,单方面全无反抗的屠杀。

    一百对五千。算起来不过是一人对五十人而已。每把枪的射速是三十,两分钟就是六十颗子弹飞出去。如果每一颗子弹都能消灭一个敌人,那还多出十颗子弹呢。

    当然,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神枪手,也没有那高么的准确度。胡忧的部队不可能以不到两分钟的时间,就把五千马帮土匪全给屠了。事实上,他们用了十分钟。

    是的,十分钟,整个战场都变得安静下来。五千土匪,没有一个站着的。有没死的,但他们不见得比死好多少。

    这一次,胡忧没有留情,没有向往日那样放他们一条生路。这其中很大一部队原因,是因为这些人基本没有一个是好东西。另一个原因,是他要让整个天风大陆的人都知道。现如今他的手里,掌握着的是一支什么样力量的部队。

    以恶制恶,以血洗眼,只能让所有人都怕了,天风大陆才能迅速的获得和平。

    拉雷的人死在山谷里,他们的死只是传出了消息,而这五千人的死,是硬生生摆在这里的,所有人都没有看到。

    “少帅,已经抓到了马正洪,你要见见他吗?”

    胡忧问道:“你见过了吗?”

    “没有。”朱大能摇头。

    胡忧笑骂道:“你都不见,还要我去见?不用见了,我怕白痴会传染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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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如果说之前有人对胡忧的战力有所怀疑,那么山去下躺着的五千尸体,就是对胡忧手上战力最好的证明。

    一百人,十分钟,屠掉五千土匪,那么不死鸟军团现在还有十几万人,他们发了火,是不是要屠掉整个世界?

    之前,人们提到胡忧名字的时候,更多的是对胡忧身上的那些传奇色彩感兴趣,甚至还有很多人都在幻想着有一天自己能成为胡忧那样的人。

    不就是靠几个女人吗,不就是运气好一点吗。胡忧可以,自己为什么不可以?

    现在他们知道自己为什么不可以了。因为胡忧已经不是人,他是来自地狱的恶魔,他生吃人肉,喝人之血,所到之处,必定腥风血雨,必定有很多人要死去。

    胡忧真是太可怕了,特别是胡忧第一次在战后没有打扫战场,把五千具尸体就那么摆在原地的时候,人们更是深深的意识到了胡忧的可怕。

    “少帅,你知道外面现在都在怎么传你吗?”朱大能问胡忧。

    胡忧淡淡的摇了摇头,道:“那些都不重要。我们只要知道自己在干什么,也就可以了。”

    胡忧在决定这么做的时候,就已经知道会传出什么样的话。以前他什么都没有做,都有人在骂他呢,现在一下屠了五千人,那不是神,就是魔了。

    杀一人者为罪,杀万人者为雄,杀得万万人,视为雄中雄。

    胡忧现在不是要人敬他。他是要人怕他。怕往往比静更能有说服力。如他现在要的,就是那种绝对的说服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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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有马帮的例子摆在那里,没有人再敢惹胡忧。从青州到帝都的一路,胡忧走得很顺利,不日回到了帝国。

    与红叶几女相见,自有别样的热闹。不死鸟军团的各路重将都来了,他们看胡忧的眼神,都与以前略有不同。

    “你这一次的做法,与往日真是大大的不一样呀。”

    回到自己的房里,红叶才对胡忧说出心里的话。

    胡忧舒服的靠在椅子里。家永远是家,只有家才能让人真正的平静下来。

    “是的,这次不一样了。”胡忧叹息道。

    “是因为那些武器吗?”红叶虽然没有亲自过见两场大战的现场,但是两战的详细情况报告。她是全都收到了的。

    “有部份原因。”胡忧有些不太愿意谈这方面的问题。他有些累了,身心都累,他需要好好休息一下。

    红叶跟胡忧那么久,可以说是对胡忧相当的了解,转移话题道:“你一去几个月,爸妈都挺想你的,你明天去看看他们。”

    世外桃园,胡忧在踏进这个小村的时候,不由自主的想起了李成功他们那个村子。如果不是他们的闯入,那里或许再过一百年。也不会有人发现。不过那里男多女少,再过一百年,怕是什么都剩不下了。

    “有这样的事,你怎么不带他们回来?”柳飘飘听完胡忧的述说,一下激动起来。三百个各种现代人才,那可是比多况更加珍贵的资源呀。

    “老妈,你放心好了,我已经对他们有了约定,他们不会有问题的,又不了多久。你们就可以见面地。在那之前,我们得先做一件事,只有把这事给做好了,他们才会有意义。”

    胡忧说着,又把自己从李成功那拿了一百多支冲锋枪和一批****。以及之后的事给说了一编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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